HS 0708.20.22
散装或每件重量超过2.27千克的包装
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,不论是否脱荚 › 豇豆及菜豆 › 其他菜豆(荚用),在公共安全和应急准备部长或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局长令规定的期间(可分为两段)内进口,任一截至3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内合计不超过14周 › 散装或每件重量超过2.27千克的包装
- 最惠国税率
- 3.75 ¢/kg but not less than 8.5 %中国货物适用
- 联邦消费税(GST)
- 5%
合规检查
部门监管与许可1 项部门监管1 个部门项目可能要求随申报提交信息或许可证
加拿大食品检验局
- 视情况食品、动植物进口(按 AIRS 要求)
分级是对各部门项目性质的概括,具体以该部门的正式要求为准。